《南方文坛》
年第5期
潘知常
生命美学作为未来哲学
文
潘知常
一弗洛姆说:“数千年前,上苍向一个小部落说,‘我把生命和死亡、祝福和诅咒放在你们面前——你们选择了生命’。这也是我们现代人的选择。”[1]显然,如前所述,这也是我的选择,更是生命美学的选择。而且,同样如前所述,令人欣慰的是,历经种种艰难、种种磨难,无论如何,在35年后的今天,我毕竟可以说,生命美学面对的确实已经不再是提出“对”与“错”而是贡献“大”与“小”的问题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面万木春。”生命美学已经成年!
这并非生命美学的结束,而仅仅只是开始。人们经常说,笑到最后,才笑得最好,也经常说“大器晚成”,还经常说:最高的天才是早熟而晚成。就生命美学而言,应该说,也恰恰正是这样。
生命美学的关键在下半场。
但是,“下半场”何在?如果不去审慎思考的话,问题的回答似乎十分现成,那就是:顺流而下地向下走,走向生命美学的艺术之维、文化之维、生态之维、生活之维、身体之维……而且,几乎完全不约而同的是,美学界而今的一般选择也都类似,都是从美学基本理论研究“顺流而下地向下走”的策略,也许,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泛美学化。但是,我的想法有所不同,美学的走向艺术之维、文化之维、生态之维、生活之维、身体之维……乃至生命美学的走向艺术之维、文化之维、生态之维、生活之维、身体之维……当然都很重要,我也并不反对,因为艺术、文化、生态、身体……毕竟都是美学的一个维度,也都值得认真研究,但是,却并非美学自身逻辑的必然。在我看来,生命美学所亟待走向的,无疑并不是这些,也就是说,它亟待选择的绝对不应该是向下走,而只能是向上走,这意味着:应当走向的,只能是哲学。换言之,在我看来,回归哲学,才是生命美学的必然的归宿。
▲潘知常:《走向生命美学——后美学时代的美学建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年
无疑会有不少人未必然。过去,美学与哲学堪称水火不容。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哲学与诗歌的争吵是古已有之的。”库恩说:诗与哲学“两派争论将在以后各个世纪中,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持续下去!”[2]毋庸多言,这是众所周知的哲学对于诗歌的“放逐”。
近代以来,抛开维柯的从历史的角度推崇诗歌的线索不表,仅仅从逻辑角度,我们就能看到,美学与哲学已经在逐步走向统一。正如施莱格尔所说:“诗和哲学应该统一起来。”[3]尤其是哲学家,对此无疑有着清醒的认知。例如,鲍桑葵就发现,西方近代哲学的崛起有两个原因,其中第一个,就是德国古典哲学对于美学问题的高度重视[4]。显然,他们无意建立美学学科,而是意在借助美学重建哲学,由此导致的美学繁荣其实只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而已,但是我们却从此单纯搞起了美学,无疑,这是恰恰把事情给完全弄反了。其实,德国古典哲学为我们树立的,应该是哲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