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小说,以对人性的深刻剖析见长。他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对名著必读书单进行了一系列的八卦和吐槽,也谈了自己对于真善美的思考。
“真善美”在毛姆眼里,就像是人生沙漠中的一片绿洲,在人们找不到人生的意义与终点时,作为旅途的栖息地或者是问题的答案而存在。
“人类的自私让他们不愿接受生活本来就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当他们不幸地发现,自己再也不能通过信仰某种更高的力量令自己得到满足的时候,他们便会竭力构建某些与自己的直接利益相关的价值观来为生命赋予意义。”
真善美是超脱于世的,可以给人带来一种幻觉,从现实的枷锁之中解脱出来的幻觉。
真——“‘真’在这三种价值中得以获取一席之地,主要是凭借修辞上的原因。”这里的“真”,显然不是指世间的真相,而是人的品质属性。
如果说可以讲出真相的人是勇敢的,那这个人所讲出的真相,一定是与常识相悖或不同。可以突破乌合只见的囚禁,并敢于讲出来的人,自古少有。
普通人的真理往往是在不停地维护自己心中已有的观念,在这个层面上,真理往往是装模作样的伪装和自信的幻想。
或许,“真”藏在真经之中。
“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美——唯有人人都能欣赏的艺术才是伟大且有意义的毛姆的社交圈里,充满了对美有着极度敏感的人。他曾经认为,“美”是可以赋予生命意义的存在,但他后来抛弃了这个观点。
“美”的标准是变化的,现在觉得很美的事物,或许换个心境和场景就不那么美了。而我们也注定无法感受到古人曾经感受过的那种美丽,因为“美”依赖于每一代人的特定需求,这个需求一直在变化。
“我一生中也目睹过不少诗歌与绘画的美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犹如灰白的晨霜消逝于初升的朝阳之下。”
美学是一种独特的身心状态,许多具有超凡脱俗审美能力的人,往往在男女关系上有异于常人,有些甚至病态。着这个层面上,或许大多数人都应该庆幸:做个普通人挺好。
当看到一个事物,联想到了曾经触动过自己的人或地方时,我们就会认定它是美好的。审美的感受复杂且多样,如俗语所讲“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而那些创造出具有美感的作品的艺术家们,不过是“通过手中的笔、颜料或是粘土——通过他们各自擅长的种种手段——卸下灵*背负的重担。”他们不一定多么高尚或优雅,有时还伴有许多糟糕的行为和性格。
至少,“美”可以在让我们在“不如意十有八九”的现世中,寻得“常想一二”的庇护。
如果“美”是人人应当追求的价值和品格,那么“唯有人人都能欣赏的艺术才是伟大且有意义的,局限于小团体的艺术只不过是玩物而已”。它可以给性格带来力量,并引导我们更好地活着,也让周边因为我们的存在变得更加美好。
“美”如蜂蜡,“虽然蜂蜡在人类手中有诸多用途,它的蜜蜂却对这一点毫不知情,它们生产蜂蜡完全是为了自己。”
善——在世间万物之中,唯有善良可以宣称其目的就是它本身,而美德便是对美德本身的报偿“在这漠然的天地之间,我们从生至死都难免被种种险恶环绕,而善虽然未必是对这一切的挑战或反馈,但它至少是对我们独立存在的肯定,它是幽默对荒诞而悲哀的命运的反驳。”
或许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不像毛姆所处的时代那般充斥着动荡和破碎,但善良依旧是难得又可贵的品质。
身边人若有一二善良之人,便是人间最幸事。
在毛姆的视角中,“善”与“爱”有着类似的特性,由于“善”的琐碎和无趣,他先谈了谈“爱”。
爱有两种:爱情与仁爱。
爱情短暂而易逝,这一方面是由于生理的原因,另一方面是人在一生之中的成长与变化。大多数人都是逼着自己去爱那个曾经爱过,如今却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的人。
仁爱让人克制、耐心、自律和宽容,用独特的温暖与活力丰富着世间。
毛姆一向“语不惊人死不休”,而对于“善”的见解,却像是一个布道者。让人怀疑写出这些文字的,不是那个充满了讽刺意味的小说家,而是一个看淡了红尘藏没于深山的隐士。
当我们遇到真正的善良时,心中会自然而然地涌出崇敬之情。
结语毛姆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庇护所》的结尾中说“生命之美无外乎克尽本分,顺应天性而已”。
这似乎是中华传统文化的论调,而人生不过如此,历尽千帆去求索,到头往往发现答案就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