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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7/15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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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本性上是自由的。故人的本性就是自由,或者人就是自由。当然人们也说,人有自由,也有不自由。但自由在此并不是人的某种所有物,可以获得也可以丧失。不如说,正是因为人是自由,所以人才能有自由或者没有自由。如果将人的本性理解为自由的话,那么就不是人规定自由,而是自由规定人。

■文

彭富春

我们这里所说的自由是自由自身,并不是一般人类学意义上的人的自由。但是自由始终相关于人的自由,并且表现为人的自由。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探讨人与自由的关系。

人们一般说,人是自由的。这就是说,人在本性上是自由的。故人的本性就是自由,或者人就是自由。当然人们也说,人有自由,也有不自由。但自由在此并不是人的某种所有物,可以获得也可以丧失。不如说,正是因为人是自由,所以人才能有自由或者没有自由。如果将人的本性理解为自由的话,那么就不是人规定自由,而是自由规定人。这不过是说,自由使人成为人。自由就是人自身成为自身,而不自由就是人自身不成为自身。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关于人的存在的一个誓言,不自由,毋宁死。在此,生命或者存在就等同于自由。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人们为了自由,可以抛弃生命和爱情。

虽然人的本性就是自由,但是自由并不是一个对于人来说的自然事实。事实上,正如卢梭所说的,人虽然生而自由,但无时不在枷锁之中。因此,人的自由就不是一个自然的事件,而是一个历史的事件。这就是说,自由是创立的、生成的。

正是因为如此,人的自由是对于人的自然的告别和分离。对于人来说,它的自然就是它本能的欲望。欲望及其满足从来不是自由的,因此没有任何一个箴言会告诉人们:欲望使人得自由。相反,自由的开端是对于欲望边界的意识以及对于欲望的克服。由此我们看到了两种可能性。

一种是:真理使人得自由。世界中可能存在的道路无非三条。一条是虚无之路,它是不存在的、不可思议和不可言说。另一条是存在之路,它是它是存在的、可思议和可言说。第三条道路是人之路。它是意见之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因此使人获得自由的既不是人之路,也不是虚无之路,而是存在之路。这里的存在之路就是真理之路。它给人指引了一条光明大道,让人在其中前行。由此避免了误入歧途,而能自由存在。

另一种是:科技使人得自由。如果说真理使人得自由是一种古老的思想的话,那么科技使人得自由则是一种现代的口号。科技在此是指现代科技,它是工具,但不是一般传统的工具。现代科技作为手段本身具备多快好省的特性,不仅缩短了空间,而且还缩短了时间。科技给人以自由正是凭借这些本性,使一些不可能性变成了可能性,让人能自己设定自身和它的世界。

真理和科技使人获得自由,但必须置于生活世界的欲望、工具和智慧的游戏之中。如果事情是这样的话,那么就不是片面的真理和片面的科技,而是生活世界的游戏使人获得自由。生活世界的游戏本身就是自由游戏,它是欲望、工具和智慧的斗争,但同时也是天地人的聚集,是自然、社会和精神的交互生成。

在生活世界的游戏中,人的自由表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自由。我们一般主张的*治、经济和社会的自由的核心问题是人与他人的自由,或者说,它们分别是人的自由的*治、经济和社会的维度。所谓的消极自由,是指人排除他人的干涉;所谓积极的自由,是指自己当家作主。在此始终存在人与他人的自由关系。一方面,极端的集体主义忽视人与他人的自由关系;另一方面极端的个人主义也破坏了人与他人的自由关系。

因此,我们必须反对极端的集体主义和极端的个人主义。在人与他人的关系中,人们应该考虑到共同游戏和人作为游戏伙伴这一事实。正是出自对于共同存在且交互生成的这一游戏本性,人与他人才通过约定而制定契约。它作为游戏规则是维系人与他人关系的纽带。在这样的游戏中,每个人的自由不是构成对于他人的自由的侵犯,而是成为他人自由的条件。于是,不是一个人是自由的,而是人是自由的。

其次是人与事物之间关系的自由。在生活世界的游戏中,人不仅与他人打交道,而且与事物打交道。与人一样,物也是人游戏的伴侣。但人生在世,不免累物或者反过来为物所累。这就是说,人要么让物成为自己的奴隶,要么让自己成为物的奴隶。因此,人与物的自由关系的建立一方面是超然物外,摆脱外物对于自己的束缚;另一方面是与物为春,开启外物自身的生命。

最后是人与精神之间关系的自由。其实人与他人的交道和人与外物的交道都离不开精神的自觉或者不自觉指导。但我们看到,也许人会没有精神、没有灵*,如同行尸走肉;但也许精神变成了牢笼,束缚了活的生命,阻碍了人与世界的发展。所谓人与精神自由是对于这种情形的克服。人不是如同动物一样,而是具有精神的指引;但精神是活的精神,它自身是解放的,自由的。由此,人与精神才建立了一种真正自由的关系。

正是在自由的王国里,我们才能探讨审美的境界。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美学原理》,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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