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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琳魏晋名教自然论在红楼梦中的投射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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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名教自然论的产生与发展与魏晋时期时代社会特点紧密相关。魏晋时期社会动荡,*权更迭频繁,亟需维护社会秩序的伦理规范。在此背景下,何晏与王弼提倡名教,希望以名分、名节和功名的方式,把符合封建伦理纲常,礼教道德的观念、行为和节操在社会中树立起来,在民众皆慕其名、追随其行,择善从之的情况下,实现对社会的道德教化。这种用行*手段来推动道德教化的“以名为教”开始能起到教化民众,强化社会秩序的作用。

此后随着社会*治统治的日益黑暗,名教逐渐沦为统治集团争权夺利的工具,士大夫掩饰其趋炎附势、贪冒荣利的盾牌。

在这种情况下,“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应运而生,竹林七贤之嵇康、阮籍是他们的代表。嵇康公开要求摆脱“名教”的束缚,他认为“名教”的制定是对人本性的违背和“自然之和”的破坏,所以要“越名教而任自然”,以求得“自然之理”,回复到“自然之和”。

但过度任自然则会使人容易与社会脱节,无法承担社会责任,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由此,晋惠帝时,郭象提出“名教即自然”的观点,弥合二者的对立,尝试着将名教与自然相结合。

郭象首先肯定名教的存在对社会稳定是很重要的,仁、义、礼、信和刑、君、臣这些社会礼仪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但同时,他也反对只重形式而违反人情的假礼法。他认为社会制度、道德原则包含于人类的自然性情之中,德性的获得就在于适性无为、顺应自然。他提出“名教即自然”的观点,将名教寓自然之中,内化于心,兼取二者之优,这样就能达到社会的和谐。

名教与自然的思想很快逸出哲学范畴,魏晋时期便用来进行人物品评,此后更发展到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对中国传统审美文化影响深远。魏晋时期刘义庆所著的著名人物品评作品《世说新语·贤媛》中就有一段传播广泛、影响深远的故实:

谢遏绝重其姊,张玄常称其妹,欲以敌之。有济尼者,并游张、谢二家。人问其优劣,答曰:“王夫人(谢道蕴)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顾家妇清心玉映,自是闺房之秀。”[①]

此条余嘉锡案曰:“林下,谓竹林名士也。”神情散朗,有林下之风,指的是生活中多用真性情,越名教而任自然之人。闺房之秀则指秉持名教修养,恪守社会秩序规范的女子。

文中将任自然具有林下之风的谢道韫[②]与尊名教属闺房之秀的顾家妇对应而写,体现出既重自然又重名教的审美风味。此后,此风气继续用于人物品评,且愈有重名教与自然合一的兼美的倾向。

与曹雪芹同时代的乾隆中前期所著的《石渠宝笈》中收了永乐姚广孝的一篇跋文,文称:“天地灵敏之气,钟于文士者非奇;而天地灵敏之气,钟于闺秀者为奇。管氏道升,赵魏公之内君也。贞静幽闲,笔墨灵异,披兹图,捧兹记,真闺中之秀,飘飘乎有林下风气者欤!”[③]

这篇跋文称赞赵孟的夫人管道昇是具有林下之风的闺中之秀,堪称兼美。可见将清新脱俗且有才情之女称为有“林下之风”,将遵守社会世俗规范之女称“闺房之秀”,这是曹雪芹同时代的人认可的称呼。且世人多希冀一人兼具两种特色,以“兼美”为理想女子。这种由魏晋名教自然论发展而来的传统审美思想在《红楼梦》中有很深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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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塑造的两个主要人物薛宝钗和林黛玉,一个秉承名教,一个越名教而任自然,堪为“闺房之秀”与“林下之风”双美对峙的典范。

薛宝钗言行完全符合封建伦理道德体系,并且全心全意地维护这个体系,实为名教典范。在伦理道德层面上,她认同女子无才便是德,宽和大度,尊敬长辈,善待下人,甚至对为人所不尊的赵姨娘,也能做到不越大礼,擅长施小惠全大体,因此赢得上上下下的认可,并最终获得了社会地位和家族地位的象征——宝二奶奶的位置。

而林黛玉的姓便与“林下之风”的林相同,其所居之所潇湘馆环绕着潇潇翠竹,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哲学思想代表人物就是竹林七贤。林黛玉清新脱俗,用情真挚,品德高洁,虽有小性,但以杰出的才华和至情至性赢得了宝玉发自内心的爱与尊重。

对于作者对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态度,学界曾争论不休,甚至为拥林还是拥薛大挥老拳,这其实大可不必,曹雪芹对清新脱俗,自然灵慧的黛玉和言语随分,行动合体的宝钗都颇有欣赏之意,并在文中有清晰的体现。两人各具特色,薛宝钗更像符合社会规则的成人,而林黛玉则更像活在自己灵*世界里的孩子。

但是这两个典范的结局却如《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一页判词所言: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贤德的薛宝钗人生“可叹”,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林黛玉则一生“堪怜”。

薛宝钗人生可叹没有获得真正幸福的原因就在于过于任名教,以至于失去真情。薛宝钗欣赏朱熹,把这位封建主义的理学大家视作自己的偶像。而朱熹的名言则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④]。

薛宝钗正是按照圣人的要求,自觉地消灭自己的“人欲”。第五十六回,她问探春:“竟没看见朱夫子有一篇《不自弃文》的不成?”探春笑道:“虽看过,那不过是勉人自励,虚比浮词,那里都真有的?”她一听这话,立刻大感吃惊地说:“朱子都有虚比浮词?那句句都是有的。你才办了两天时事,就利欲熏心,把朱子都看虚浮了,你再出去见了那些利弊大事,越发把孔子也看虚了!”

正是这样的孔孟之道、“正统思想”,深深地占据了这个青春女子的头脑,压抑着她的情感。

儿时薛宝钗与林黛玉有着一样的性情,甚至薛宝钗读《牡丹亭》、《西厢记》的年龄要早于林黛玉。只是后来林黛玉延续了情本,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个性,薛宝钗在得到家长的批评和管教后则完全转向,以名教压制了自己的自然情感。

《红楼梦》第四十二回,薛宝钗听到林黛玉在行酒令时用了当时禁书《牡丹亭》、《西厢记》的语句时,对林黛玉讲述自己的童年往事:“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

此后她便变成了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不仅自己相信还以此教导林黛玉。“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这不是你我分内之事”,“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

薛宝钗是名教的忠诚拥护者并且身体力行,但是这种认可并不是寓真实性情于名教之中的,而是尽天理,灭人欲,用冷香丸压制住自己童年原本有的情感热爱,最终变得遵礼而无情,徒有外在的伦理克制,没有了内在的真情。对能帮助自己获得名分地位的人,她极力无原则的讨好。

《红楼梦》第三十二回金钏被王夫人逼迫驱赶而跳井自杀,此时袭人想到素日同气之情,也“不觉流下泪来。”而薛宝钗一听此事,“忙向王夫人处来道安慰,”极为讨好王夫人的欢心,说“姨娘是慈善人”并相劝说:“多半他下去住着,或者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又说:“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同时又出计策:“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

薛宝钗对此事的处理方式冷静克制,完全遵守了名教的伦理,赢得了王夫人的赞赏和欢心,但是这种对惨死者的冷酷,对杀人者罪责的开脱,也凸显了礼教和遵守礼教者的虚伪与冷酷无情。

而对与自己获取名分名节无关的人,她已丧失了基本的情感和恻隐之心。第六十六、六十七回中,尤三姐自杀,柳湘莲出走,连呆霸王薛蟠也泪痕不干,甚至痛哭。可宝钗听了并不在意,只说:“俗话说得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其语其感堪称冷酷无情。

《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薛宝钗延续了之前的性格,第一百一十八回,薛宝钗刚新婚就劝贾宝玉着力仕途经济,以谋得荣华富贵。“我劝你从此把心收一收,好好的用用功。但能博得一第,但是从此而止,也不枉天恩祖德了。”

第一百二十回最终贾宝玉出走之后,薛宝钗作为最大受害者,虽痛苦,但仍压住自己真实感情,以一个贤惠的儿媳的身份,用大道理相劝婆婆,母亲和袭人。称“宝玉原是一种奇异的人,夙世前姻,自有一定,原无可怨天尤人。”

这些都体现了薛宝钗作为“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名教卫道士的特质。但是她的这种贞静的是压抑了真实性情的表面形式,她的美是缺乏内在真实情感的冰冻的美,不具有打动灵*获得真实爱情的力量。其最终结局也是形式上赢得了名教的空洞名分,宝二奶奶的位置,事实上却冰冷寡居一生。

林黛玉则是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典范。她至情至性,所欣赏也是清水出芙蓉的名士风流。《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中香菱向黛玉请教学诗,林黛玉先是让她去看王维、老杜、李白的诗,说:“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应玚、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其中“阮”指的就是阮籍,竹林七贤之一,魏晋越名教而任自然思想的代表人物。

这些人的诗作和风格都是林黛玉很欣赏,与她心灵相合的。林黛玉不喜欢仕途经济,希望能按照真实性情生活。她所求的是真情是爱,不是表面的伦理道德,在言语行事中多表现自己真实的情感和态度,较少顾及形式上的封建礼教。但是正是这样的个性,使她不为当时的社会和家族所容。

《红楼梦》中多处正面写到贾府上下更欣赏薛宝钗的为人处世,对林黛玉则颇有不满与微词。正如第五回所言:“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

正因为薛宝钗比林黛玉更得人心,在第二十七回的“滴翠亭”事件里,小红才如是说:“若是宝姑娘听见,还倒罢了。林姑娘嘴里又爱刻薄人,心里又细,他一听见了,倘或走露了风声,怎么样呢?”

这里小红不怕薛宝钗听到,却怕林黛玉听到,可见在她们这些丫鬟的眼里,林黛玉的人品实在不及薛宝钗。不仅是她们,连书中的反派人物赵姨娘也认为林黛玉不及薛宝钗。

第六十七回中,薛宝钗的哥哥薛蟠出去贸易带了很多土特产回来,薛宝钗把这些东西都分了下去,赵姨娘也分了一份,“且说赵姨娘因见宝钗送了贾环些东西,心中甚是喜欢,想道:‘怨不得别人都说那宝丫头好,会做人,很大方,如今看起来果然不错。他哥哥能带了多少东西来,他挨门儿送到,并不遗漏一处,也不露出谁薄谁厚,连我们这样没时运的,他都想到了。若是那林丫头,他把我们娘儿们正眼也不瞧,那里还肯送我们东西?’”

平辈姐妹中,一向以心直口快著称的史湘云更是旗帜鲜明地支持薛宝钗。在第二十回中,史湘云当面批评林黛玉:“再不放人一点,专挑人的不好。”对黛玉说:“我指出一个人来,你敢挑她,我便伏你。”“谁呢?”“宝姐姐,她怎么不如你?”

贾母也是不止一次夸赞薛宝钗,毫不掩饰对薛宝钗的欣赏与喜欢。第三十五贾母就直接讲身边的姑娘们,都不如薛宝钗。

贾府中的重要人物王夫人对林黛玉也颇不喜欢,虽然碍于贾母的面子,并未明言,但从她对待晴雯的态度上可见端倪。

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之前,王善保家的跟王夫人告密说晴雯的坏话,“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紧接着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个轻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

接着见到晴雯之后,一阵恶语冷笑,并专门吩咐王保善家的要防备晴雯,不准她进宝玉房间。后终将晴雯赶出大观园以至逼迫而死。

王夫人对待晴雯的态度影射了她对待林黛玉的真实态度,而晴雯的命运也预见了林黛玉的命运。林黛玉和晴雯相貌身材外形相似,性情相近,都是越名教而任自然之人。两人以自己的真性情赢得了贾宝玉发自内心的欣赏和喜爱。

第三十二回,贾宝玉在宝钗、湘云劝他致力于仕途经济之时就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账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说明他与林黛玉的感情是建立在心灵相通一致的基础上的。在得知晴雯离世的消息后,贾宝玉写下了《芙蓉女儿诔》,在其中倾注了自己对晴雯的一片深情。

所以林黛玉与晴雯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得到了至情至爱的真情,但同时也为重伦理重名教的社会和家族所不容,最终晴雯被赶出大观园,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不仅自己无立足之地,连生命本身都被吞噬。

3

《红楼梦》中的甄、贾宝玉是作者有意使用的一体二用的分身塑造术塑造的人物,用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贾宝玉身上有着曹雪芹自寓的成分。曹雪芹自身颇具魏晋名士的风采,自称是曹操的后代,“魏武之子孙”[⑤],因“仰慕阮籍”[⑥]字“梦阮”,性格上甚至“狂于阮步兵”[⑦],是典型的越名教而任自然之人。

与曹雪芹一样,贾宝玉厌恶仕途经济,称奔竞此途的人为“禄蠹”,过着随心情本的人生。但是人是社会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无法摆脱时代局限和社会体制的影响。曹雪芹生活的时代和社会里,并没有给他施展个性上才华的空间和平台,他所反对的恰恰是他赖以生存的。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生活,最终导致其无法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家族也因为后继无人而败落,只落得“举家食粥酒常赊”[⑧]。回顾人生,他是深感悔恨的。

《红楼梦》开端在讲述作书缘起时表达了忏悔之情“自欲将以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这是对自己完全漠视所处社会的规则,完全任由自己性情发展,以至于最后无法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无法承担起家族重任的真诚忏悔。曹雪芹还在书中直接写了父祖的嘱托以及友人的规劝。

第五回,警幻仙子在贾宝玉梦游警幻仙境时劝慰他:“今既遇令祖宁荣二公剖腹深嘱,吾不忍君独为我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故特引前来,醉以灵酒,沁以仙茗,警以妙曲,……而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

第十六回,秦钟临终寄言:“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⑨]庚辰本侧批称此为知己的剖心之语。[⑩]这些都表明选择任自然抛弃名教束缚之人的一生,最终因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充满悔恨。

《红楼梦》中甄宝玉人物形象的塑造则是探讨了人生另外一种选择的可能性。甄、贾宝玉两个人儿时有过十分相近的思想言行。[11]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冷子兴和贾雨村都着重提到甄贾宝玉极其相近却又与众不同的思想言行。冷子兴讲到贾宝玉异常灵性的思想“如今长了七八岁,虽然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说起孩子话来也奇怪,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这与贾雨村叙述的他在甄府坐馆时甄宝玉的言行十分相似。贾雨村讲到甄宝玉也是十分聪慧,而且把女儿看得十分纯洁和尊贵。他要求自己读书时,必须要有两个女儿陪着,才能认识字。心里也明白,不然就会糊涂。而且常对他的小厮说“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

除了外貌思想十分相似外,两人还同样做过游太虚幻境的梦,且都在游历之时得到过警幻仙子的规劝,不同的是梦后贾宝玉依旧选择任性自我的生活,而甄宝玉则听从规劝,逐渐将自己的性情融于社会规范之中。

《红楼梦》第九十三回借包勇之口转述了甄宝玉思想转变的过程:“哥儿大病一场,已经死了半日,把老爷几乎急死,装裹都预备了。幸喜后来好了,嘴里说道,走到一座牌楼那里,见了一个姑娘领着他到了一座庙里,见了好些柜子,里头见了好些册子。又到屋里,见了无数女子,说是多变了*怪似的,也有变做骷髅儿的。他吓急了,便哭喊起来。老爷知他醒过来了,连忙调治,渐渐的好了。老爷仍叫他在姐妹们一处顽去,他竟改了脾气了,好着时候的顽意儿一概都不要了,惟有念书为事,就有什么人来引诱他,他也全不动心。如今渐渐的能够帮着老爷料理些家务了。”

这种转变是由内而外发自内心的。在《证同类宝玉失相知》一节中,甄宝玉越发剖心想做个知己,所谈皆为肺腑之言:“弟少时也曾深恶那些旧套陈言,只是一年长似一年,家君致仕在家,懒于酬应,委弟接待。后来见过那些大人先生尽都是显亲扬名的人,便是著书立说,无非言忠言孝,自有一番立德立言的事业,方不枉生在圣明之时,也不致负了父亲师长养育教诲之恩,所以把少时那一派迂想痴情渐渐的淘汰了些”。

这说明遵守名教规范,承担社会家庭责任已经深入甄宝玉内心,成为他真心所念所想。这样也就做到了郭象玄学的第三阶段,将名教与自然相融合,寓名教于自然,最终获得了身心的和谐。

贾宝玉则无法做到,他发自内心的认为这样的行为是禄蠹。对于甄宝玉的剖心之谈,贾宝玉则愈听愈不耐烦,当薛宝钗问贾宝玉“那甄宝玉果然像你么?”宝玉道:“相貌倒还是一样的,只是言谈间看起来并不知道什么,不过也是个禄蠹。”“他说了半天,并没个明心见性之谈,不过说些文章经济,又说什么为忠为孝,这样的人可不是个禄蠹么!只可惜他也生了这样一个相貌,我想来有了他,我竟要连我这个相貌都不要了。”

正因为仕途经济与承担家庭责任之路与贾宝玉之个性格格不入,所以后四十回中,为安慰父母妻子之心,贾宝玉也违背本心去应试科举,但是终因不是出于本心的选择,难以真正接受,所得功名不过是个空架子。

面对家族压力和内心本我的强烈冲突,贾宝玉在现实中找不到出路,最终选择了出家,追随渺渺茫茫一僧一道而去,只剩下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由此可见,就名教与自然的关系而言,单纯的任“自然”是取消了社会关系的调节原则和社会取向的价值标准;而单纯的任“名教”又使得名教失去了存在的本体论依据,进而走向空洞,最终也会失去调节和整合社会关系的作用。要解决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还需回到郭象的思想,将二者融合统一,做到名教亦自然。

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贾宝玉、林黛玉、晴雯抛弃规范,任由本性的生活过得并不愉快,以至于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被社会抛弃毁灭和吞噬。而完全遵守名教,孜孜于遵守社会规范,获得社会位置的薛宝钗和袭人也没有得到幸福。靠缺乏人情味的假礼法所得到的妻与妾的位置只是缺乏真实爱情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不会带来幸福的生活。那么究竟应该如何调和两者的矛盾,最终得到人生的圆满?

面对这个问题,《红搂梦》的作者是矛盾的。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更多的是如实呈现了两难困境的人生现实。林黛玉和薛宝钗代表了林下之风和闺房之秀的两种典范,但两人都没有获得真正的幸福。秦可卿是兼具二人之美的“兼美”,其结局则是早夭。

《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中塑造了寓名教于自然的人物甄宝玉。但是“真作假时假亦真”,能做到融合名教与自然的“甄”宝玉,恰是现实中不存在的虚构的“假”人物。而现实中有着作者自寓成分的贾宝玉,在前八十回中难解人生困局,后四十回里终入空门。

结合具体人生,对个人而言,单纯的任由个性发展,会与社会脱节,承担不起社会责任,无法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认可。而完全泯灭扭曲自己的个性,适应社会规则的要求,又会使心灵承受巨大的痛苦,难以获得真正的幸福。

只有不断修为身心境界,将自然与名教结合,将自己的天性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寓真实性情于社会秩序要求之中,既不违天性,又能担起社会责任,才能得到自身健康的发展,从而达到身心的和谐。即便完美的境界难以达到,这也是给人生提供了一个坐标和努力的方向。

注释:

[①]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年版,第页。此佳话也见《晋书》中《列女传》。

[②]据《世说新语言语》第七十一条记载: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胡儿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日:“未若柳絮因风起。”公大笑乐。见刘义庆著,刘孝标注《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③]关于这一问题,参见陈洪《从“林下”进入文本深处》(《文学与文化》,年第3期)。

[④]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⑤]敦诚《寄怀曹雪芹》,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年版,第1页。

[⑥]曹立波《名士风流尽显才情—略论红楼梦的创作动机》,《红楼梦学刊》年第3期。

[⑦]敦诚《挽曹雪芹(甲申)》,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年版,第3页。

[⑧]敦诚《赠曹雪芹》,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年版,第1页。

[⑨]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皆出自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第3版。

[⑩]庚辰本侧批:此刻无此二语,亦非玉兄之知己。后文中又有眉批:观者至此,必料秦钟另有异样奇语,然却只以此二语为嘱,试思若不如此为嘱,不但不近人情,亦且太露穿凿,读此则知全是悔迟之恨。

[11]甄、贾宝玉的塑造与薛宝钗、林黛玉的塑造有相近之处,都是儿时思想言语相似,之后走向不同的道路。脂评庚辰本第二十二回开头眉批指出“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

本文刊于《红楼梦学刊》年第2期,经作者授权刊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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